招标频道
东部机场集团电动飞机牵引车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0-19 牵引车   电动飞机牵引车   飞机牵引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机场集团电动飞机牵引车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电动飞机牵引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飞机牵引车辆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全部设备和材料的供货、调试、验收、使用培训、交付使用、质保等全部工作。
2.2项目内容:
标包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投标限价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标包1 电动无拖把飞机牵引车 1辆 270万元 9历天 南京禄口机场
标包2 电动有杆式飞机牵引车 2辆 196万元 9历天 徐州观音机场
2.2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投标人可以对全部或部分标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
2.3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按标包编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含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按标包开标、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标包1: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3)投标人所投货物须是货物制造商自主制造(自主制造指:投标货物由货物制造商自主生产制造,非联合或合作形式生产制造),且具有制造电动无拖把飞机牵引设备5年(含)以上的历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应具有较大规模的售后服务网点,并配有专职的,且具有无拖把飞机牵引设备(电动式)维修资格五年(含)以上的技术服务工程师;投标人所投货物的主要部件(如:电动机、液压泵、液压马达等重要部件)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应有2个(含)以上维修及配件供应网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投货物须具有《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合格报告》和《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标包2: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函);
(3)投标人所投货物须是货物制造商自主制造(自主制造指:投标货物由货物制造商自主生产制造,非联合或合作形式生产制造),且具有制造电动有杆式飞机牵引设备5年(含)以上的历史;(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应具有较大规模的售后服务网点,并配有专职的,且具有飞机牵引设备(电动式)维修资格五年(含)以上的技术服务工程师;投标人所投货物的主要部件(如:电动机、液压泵、液压马达等重要部件)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应有2个(含)以上维修及配件供应网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投货物须具有《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检验合格报告》和《民用机场专用设备通告信息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承诺书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正本中应为原件)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2023年10月1至2023年10月2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即投标截止,也即开标,下同):2023年11月14: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