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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庐江)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储罐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18 配套管线工程   配套管线   管线工程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庐江)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储罐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庐江)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合发改投资〔2023〕791号
     1.4 招标人:合肥合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合泰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庐江)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储罐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FGZ00118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BFFGZ00118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庐江县龙桥镇
     2.6 建设规模:合肥(庐江)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及配套管线工程,主要建设2座5万立方米低温混凝土全容储罐及配套系统,气化供气规模约624万立方米/天,占地面积约321亩;外输配套管线约9.3km,管径DN600,设计压力6.3MPa。
     2.7 合同估算价:71300万元
     2.8 计划工期:84历天
     2.9 招标范围:合肥(庐江)LNG应急调峰储备站及配套管线工程,主要建设2座5万立方米低温混凝土全容储罐及配套系统,气化供气规模约624万立方米/天,占地面积约321亩;外输配套管线约9.3km,管径DN600,设计压力6.3MPa。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等。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设计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①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公用设备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无。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2013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设计负责人具有单罐不小于3万立方米的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罐设计业绩。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中第(2)条要求;
     (3)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3.1.1中第(3)条要求;
     (4)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5)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6)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2001月109:00至2002月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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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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