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京丰宾馆基础建设后续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丰宾馆基础建设后续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京丰宾馆,建设资金来自军队武警,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西四环南路61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4324.3平方米,停车场面积18326平米、合同估算价1373(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

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包括老锅炉房改造、职工食堂整体改造工程、南仓库改造工程、垃圾楼整体改造工包括程、西院停车场新建洗车房工程、南办公楼空调整改及建筑修缮工程、总配电室整改工程、西院停车场修整及配套外线、绿化工程、会议室与音控室整治工程、西院停车场安装监控及管理系统、新装会议区货运电梯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6其他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近三月社保证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文件,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企业近三年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1500万(含)以上的改造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4凡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时,在评标阶段将依据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方法和标准予以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申请报名于2019-6-27 9:00:00至2019-7-1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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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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