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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2024年-2025年)常态化评价检测报名公告
日期:2024-06-28 融合网关   国电   信政  
一、常态化评价检测说明

供应商根据本公告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产品常态化评价检测申请,检测通过后方可参与后续采购竞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供应商可结合自身条件评估是否送测。该资格要求仅供参考,具体以采购人后续发布的采购公告为准。

三、产品技术要求

本次检测涉及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产品,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和检测规范,供应商报名后可获取。技术规范和检测规范将作为检测结果的判定依据。检测通过的,检测结果将作为后续采购评审依据;检测不通过的(即核心指标不合格),不能参与后续采购竞争。

四、送测要求

(一)规格要求

本次检测涉及的产品包含以下产品类型及规格,每款样品的送样数量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产品类型

产品规格

主设备送样数量

说明

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

(主设备4GE+1POTS)

1、主设备:

1)网络侧接口制式10G-EPON对称,用户侧PON接口制式GPON;

2)以太网接口4*100/1000Mbps,1*2.5GE;

3)语音接口1*POTS;

4)WLAN接口2.4GHz 802.11ax(至少2×2)+5GHz 802.11ax(至少2×2)。

2、从设备

1)吸顶型:支持SC型PoF供电接口;网络侧接口制式GPON;1*GE以太网接口;

2)面板型:支持SC型PoF供电接口;网络侧接口制式GPON;1*GE以太网接口,宜支持2*GE/4*GE接口;

3)桌面型:网络侧接口制式GPON;4*GE以太网接口;1*POTS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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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送样样品中应包含配套的GPON上行FTTR-B从设备16台(包括吸顶型12台、面板型2台和桌面型2台);

2、送样样品中应包含配套的光电分路器(光电插座)、光电复合缆(含预置SC兼容型光电连接器)。

1、主设备

1)网络侧接口制式XG-PON,用户侧PON接口制式GPON;

2)以太网接口4*100/1000Mbps,1*2.5GE;

3)语音接口1*POTS;

4)WLAN接口2.4GHz 802.11ax(至少2×2)+5GHz 802.11ax(至少2×2)。

2、从设备

1)吸顶型:支持SC型PoF供电接口;网络侧接口制式GPON;1*GE以太网接口;

2)面板型:支持SC型PoF供电接口;网络侧接口制式GPON;1*GE以太网接口,宜支持2*GE/4*GE接口;

3)桌面型:网络侧接口制式GPON;4*GE以太网接口;1*POTS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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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

(主设备4GE+4POTS)

1、主设备

1)网络侧接口制式10G-EPON对称,用户侧PON接口制式GPON;

2)以太网接口4*100/1000Mbps,1*2.5GE/10GE;

3)语音接口4*POTS;

4)WLAN接口2.4GHz 802.11ax(至少2×2)+5GHz 802.11ax(至少2×2)。

2、从设备

1)吸顶型:支持SC型PoF供电接口;网络侧接口制式GPON;1*GE以太网接口;

2)面板型:支持SC型PoF供电接口;网络侧接口制式GPON;1*GE以太网接口,宜支持2*GE/4*GE接口;

3)桌面型:网络侧接口制式GPON;4*GE以太网接口;1*POTS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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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送样样品中应包含配套的GPON上行FTTR-B从设备32台(包括吸顶型24台、面板型4台和桌面型4台);

2、送样样品中应包含配套的光电分路器(光电插座)、光电复合缆(含预置SC兼容型光电连接器)。

1、主设备

1)网络侧接口制式XG-PON,用户侧PON接口制式GPON;

2)以太网接口4*100/1000Mbps,1*2.5GE;

3)语音接口4*POTS;

4)WLAN接口2.4GHz 802.11ax(至少2×2)+5GHz 802.11ax(至少2×2)。2、从设备

1)吸顶型:支持SC型PoF供电接口;网络侧接口制式GPON;1*GE以太网接口;

2)面板型:支持SC型PoF供电接口;网络侧接口制式GPON;1*GE以太网接口,宜支持2*GE/4*GE接口;

3)桌面型:网络侧接口制式GPON;4*GE以太网接口;1*POTS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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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供应商可选择任意一种或者多种“产品类型”参与送测,每种“产品类型”应包含“产品规格”中要求的所有设备模型及规格。

2.上述各产品类型规格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3.上述送测数量均为预估量,实际要求以后续发出送检通知为准。

(二)送测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测试样品须与后续参与采购竞争及交付的产品保持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型号、芯片方案、硬件版本、软件版本等)。

2.供应商如检测未通过,可重新送测;检测通过,仅有产品发生变化时,方可继续送测。具体变化如下:

(1)芯片方案发生变化:PON芯片、无线芯片、语音芯片、交换芯片、FTTR芯片等;

(2)关键器件发生变化:用户侧接口型态、网口速率规格(GE、2.5GE、10GE)、光器件封装形式(光模块、Bosa on Board)等;

(3)PCB设计发生变化:放置方式(正放、反放)、各芯片及关键器件的PCB布局明显变化等;

(4)外观设计发生变化:样式(卧式、立式、面板等)、尺寸缩减(原则上体积缩小20%以上)、天线样式(内置、外置)等。

(三)送测安排

1.收样

公告有效期内(2025年12月3截止),供应商可在法定工作日的9时30分至17时30分进行送样。

2.检测周期

政企融合网关增强版产品检测周期为自样品送达之日起4。产品检测完成后,采购人将点对点告知供应商检测结果。

3.检测地点及费用

产品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收样地点及具体检测费用在供应商报名后另行通知。

五、检测报名方式

(一)报名开始:206月2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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