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运输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路桥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运输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为山西路桥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框架协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山西路桥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运输服务框架协议招标采购,通过框架协议采购,确定5-20家入围的投标人,对入围投标人的委托项目数量及项目金额不作承诺,将通过谈判、竞价等形式在入围投标人中确定签约投标人及签约价。
2.2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招标人具体要求 。
2.3 入围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起 24 个月
2.4 入围候选人数量: 5-20 家,合格候选人不足 5 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对入围候选人的供货数量及金额不作承诺,具体项目将通过谈判、竞价等方式在入围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供应商需具有沥青运输车(内衬高科技隔温材料运输车)或粉粒物料运输车或板车或自卸车等运输车辆(含自有及租赁),车辆总数量在10台以上(以车辆行驶证扫描件为准) 。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一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企业、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上年度纳税信用评级证书、当年度动态信用等级证明或截至投标日上月末的无欠税证明)。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 2011年 11 月至开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3项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 2021年 11月至公告发布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未因发生过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违纪违法、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建设主管单位或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5 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投标人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若当年无缴纳记录则至少缴至上一年12月)。
3.6 投标人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入围的,入围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7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或主要负责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相互兼职的关联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线申请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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