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口岸门诊部)试剂、耗材招标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XZH(ZB)【2024】********J 项目名称: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口岸门诊部)试剂、耗材招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口岸门诊部)试剂耗材招标项目传染试剂包预算金额(元):********元采购需求:能够满足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口岸门诊部)全年标项一业务开展工作需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二:标项名称: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口岸门诊部)试剂耗材招标项目免疫试剂包预算金额(元):********元采购需求:能够满足新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乌鲁木齐海关口岸门诊部)全年标项二业务开展工作需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型企业: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中小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折扣。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型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提供声明函,视同中小型企业。(3)福利型企业: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要有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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