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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矿集团华丰煤矿租赁吊车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4-12-18 新汶矿业集团   新矿集团   矿业  

采购公告(二次)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租赁吊车,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全年预计使用16吨吊车270小时,25吨吊车600小时,50吨吊车200小时;
1.2实施地点:华丰煤矿;

1.3质量/服务标准:中标单位的租赁车辆必须做到随叫随到,车辆手续齐

全,确保车辆、吊装标的物及周围人员的安全、安全顺利完成吊装工作;1.4最高限价:20万元(此为含税价、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1.5付款方式:开具税率3%增值税发票根据甲方资金情况进行支付;1.6计划工期/服务期限:36历天,投标人可自报最优工期。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2.3人员要求:法人资格响应供应商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与采购需求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为一般纳税人;其他人员配备齐全,从事相关行业经验丰富。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至今的类似项目合同扫描原件;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1年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打款只接受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2月1起至2012月23日17:00时止(北京,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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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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