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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海水纳滤分盐系统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07 海水淡化   系统装置   水淡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海水纳滤分盐系统装置采购招标人为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40%,银行贷款6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水纳滤分盐系统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5万吨/天海水淡化、1100万方/年精制浓海水项目(一期)海水纳滤分盐系统装置采购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提供全部的设计图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设并返给买方主要设备采购条件),海水纳滤分盐系统装置清单内设备自合同签订、买方支付预付款后120天内具备发货条件,具体到货日期以买方通知为准。 4交货地点:唐山三友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内指定地点。 5质量标准或要求: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设备应能全负荷、连续、安全、稳定地运行。
2.2招标范围:海水纳滤分盐系统装置,包括预处理系统(含砂滤、超滤)的设计(工艺包)、纳滤系统的设计(工艺包)以及海水纳滤分盐系统装置清单内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等,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自主生产本采购设备核心部件卷式纳滤膜元件及膜片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制造、供货能力; 2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须附相关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9年1月至今,具有海水、卤水纳滤分盐或盐湖提锂生产的设备业绩:①纳滤膜膜元件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合同金额<500万元)并且卷式膜膜元件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②纳滤膜膜元件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③包含纳滤系统装置的合同金额≥2000万元。 注:同一合同不可重复使用,投标人应至少提供符合以上①或②或③要求的一份业绩(不含在建项目),并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中未显示设备信息的,须提供相关技术协议)、增值税发票(发票不可遮挡购买方信息和销售方信息),以合同签订为准。 5信誉要求: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注册后查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8 09:00至2025-01-13 17:00(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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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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