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合肥轨道Bp02431号地块展示区精装修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包河区发改委项目备案表,2412-340111-04-01-299982。
1.4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方兴置业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轨道Bp02431号地块展示区精装修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
2.5建设地点:合肥轨道Bp02431号地块东至泉州路、西至上海路、北至中山东路、南至义城路。
2.6建设规模:合肥轨道Bp02431号地块展示中心建筑面积约2300㎡(地上400㎡,地下1900㎡),展示开放动线区域公共区(地下室坡道、示范区)面积约1200㎡,样板间面积约700㎡。具体以后续招标人下发的施工图纸为准。
2.7合同估算价:2559.8万元。
2.8计划工期:15历天。
2.9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含展示中心、创意样板间及展示开放动线范围内公共区等项目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精装修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装修、空调、智能化、地暖、新风、标识标牌;展示中心幕墙、门窗、亮化;地库示范区精装修等工作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
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下列业绩: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700万元的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注:若提供的业绩为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业绩,则本项目投标人在该业绩中承揽的内容须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2025年01月2
至投标截止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25年02月2
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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