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南运河(德州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项目-九龙湾文旅融合园配套设施提升项目已由德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州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编号:DZSD 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德州市德城区,北至东风路、东至商贸大道、南至运河堤顶路、西至南运河。 3.建设规模:本项目投资额约2000万元,主要对九龙湾文旅融合园周边配套设施进行提升,其中: (1)九龙湾公园东门改造:占地面积约6300㎡,位于原生资公司以南,运河大堤以东,商贸大道以西区域。(2)滨河路:北起德工文创园北入口,南至运河大堤,为园区内部道路,长约1200米。 4.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3 施工总周期:36 5.招标范围:设计包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及项目验收、移交等所有内容;施工包含项目范围内改造提升、道路、管线、照明、绿化、铺装、景观小品、附属设施等建设内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控制价:设计费:60万元,建安工程费下浮率不低于3%(设计费不参与下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8.其他: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或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已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且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 注册后查看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