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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押品评估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第二包:非住宅类押品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08 评估服务   评估   中国银行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押品评估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第二包:非住宅类押品评估服务

二、招标编号:

JSTC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押品评估服务供应商选型入围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包括:

采购内容 品目 入围供应商数量 备注
非住宅类押品评估服务 品目五:常熟分行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8家(如通过初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8家(设为n),则确定不多于(n-2)家入围供应商 1.城区支行包括吴中支行、相城支行、新区支行、姑苏支行、苏州分行本部;2.第一次招标中已中标4个品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2月3

服务范围: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全辖各级机构叙做公司类授信业务对应的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非住宅类押品(含括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地上无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机器设备、知识产权等)的贷前外部评估服务。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按公开招标流程组织采购。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产、土地和资产评估的三项资质,同时取得国家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评估资质证明文件(备案证书、函或公告等)。其中,房产评估资质须为一级。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苏州地区的分支机构具有与开展评估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具有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外地评估机构(总公司注册地在苏州大市外)苏州地区分支机构另需提供如下材料:

(1)房地产评估资质需提供江苏省住建厅关于其在苏州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明》;同时应提供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备案材料。(复印件)

(2)土地评估资质应提供总公司所在省或直辖市自然资源厅的备案材料。(复印件)

(3)资产评估资质应提供苏州地区分支机构在江苏省财政厅或苏州市财政局的备案材料。(复印件)

3.自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为准)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投标人须具有非住宅类押品评估服务业绩案例,须同时具有房产(商业用房和工业用房)、纯土地(地上无建筑物)和资产(机器设备、知识产权、股权等)三种评估标的物的评估服务业绩案例。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的法人。

2.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6.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7.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近3年(2022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中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9.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中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10.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1.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2.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3.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中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4.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从2025年2月起至2025年2月1,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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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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