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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职校食堂食材“四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0 食堂食材   食材   台江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台江职校食堂食材“四统”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2793000.00元

最高限价(元):2793000元

采购需求:负责提供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食用粮油、肉食类、蔬菜、调味品、干货类、水果、牛奶及糕点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标项

标项名称:台江职校食堂食材“四统”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279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台江职校食堂食材“四统”采购项目(二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信用中国 ”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2.供应商同时须提供供应商自有或合作方养殖场或屠宰场出具的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2月123时59分至 2025年03月0 09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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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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