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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疆联通一体化交流电源系统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19 电源系统   电源   交流电源系统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集中招标的内容:2025年新疆联通一体化交流电源系统集中采购,预估采购4套室内一体化电源系统和6套室外一体化电源系统,系统额定容量2500kVA。一体化电源系统包含中压出线柜、低压配电柜、变压器、混合补偿、UPS、馈线柜、预制铜排、蓄电池、可视化监控系统、室外一体化电源基础、电力管廊及走线桥架等及相应的安装及调测。

1.1.2集中招标的预估规模(采购预算):4645.0402万元(不含增值税);

1.1.3※交付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送至下单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1.1.4※交付地点:中国联通(新疆)云数据中心、乌鲁木齐天津路机房;

1.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1.6※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1.7集中招标协议服务期限:本协议正常执行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如无特殊情况,达到12个月该协议终止;如因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在第12个月之前执行完毕,该合同提前终止;如因协议约定的采购量尚未执行完毕,可将本协议执行期延长6个月,到期后该协议终止;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投标折扣N<100%,不含增值税投标总价合计<42184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4  项目类型:货物;

1.5  项目属性:集中招标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明材料或②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③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3)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若投标人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②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项目团队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②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④特种作业操作人员:2名高压电工、2名低压电工,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高压/低压);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含企业主要负责人)的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②相关资质证件、③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或20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缴存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否则不予认可。所有人员单人单岗,不得兼职。

(5)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②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处于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违法失约信息名单”禁入期内的;(说明:上述①-③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④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2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对项目进行转包及分包。

(7)制造商及代理商要求:

1)为保证投标产品质量和供货一致性,一体化电源整机应全部由投标人原厂生产或组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本次招标产品[变压器、配电柜(中压、低压)、UPS电源、蓄电池]接受代理商投标,①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②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

3)不得存在下述情况:

①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的;

②同一品牌的产品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

(8)投标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版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2月120时00分至2025年2月220时00分。(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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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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