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科技创新园区(永安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怀来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怀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怀发改审字〔2021〕8号、怀发改审字〔2021〕12号、怀发改审字〔2023〕43号、怀发改招核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怀来县数据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怀来县数据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科技创新园区(永安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项目规模:永安路为城市次干路,北起锦屏山道西延北侧,南至葡萄大道,本次施工范围为K0+000~K0+382.19,施工范围内路线长度为382.19米,红线宽24米,一块板,双向四车道;东、西两侧公共绿地宽均为3.0米,市政建设总用地宽度30米以及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市政管线工程。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完工。质量标准:合格且符合国家、河北省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项目标段划分:1个
2.2招标范围:张家口·怀来大数据产业基地科技创新园区(永安路)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市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已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措施表及改革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分类分级表投标,目前未执行该通知的企业可按照原有资质投标);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6 00:00:00至2025-03-05 00:00:00(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