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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人民新村排危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3 芙蓉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芙蓉区人民新村排危重建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人民新村37栋拆除重建工程立项的批复、关于同意变更人民新村37栋拆除重建工程建设主体及项目名称的批复芙发改投﹝2021﹞171号、芙发改投﹝2022﹞15号,建设单位为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长沙市芙蓉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项目总投资为1101.04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级补助资金和区本级预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芙蓉区人民新村排危重建项目

1.2.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人民新村社区

1.2.3项目基本情况

在人民新村37栋1、2单元原址上建设2个单元的公租房,分成A、B、B+、C、D、E这六个户型。其中A户型为两房一厅,其余户型为一房一厅。两个单元每层9户,合计54户,总建筑面积约为2365.28平方米,建筑高度18.15米。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3工期要求:36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包含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建筑主体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弱电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5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其他要求: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4人,含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由招标人在以下选项中勾选一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及两个(含两个)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依法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03-03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即:投标截止,下同)及开标为2025-03-25 09:00:00(北京,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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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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