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口鼻气雾给药器医用耗材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HNCX-2025-055;2.项目名称: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口鼻气雾给药器医用耗材采购项目;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口鼻气雾给药器医用耗材(详见采购需求)(具体数量根据医院实际需要配送);******** 标包划分:共划分 1个标包,主要采购内容:序号名称数量1口鼻气雾给药器医用耗材具体数量根据医院实际需要配送******** 采购货物技术性能指标: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核心产品:/;******** 采购范围:产品的供货、运输及相关伴随服务;********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交货期:按采购方要求随时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须具有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疗器械销售;(2)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供应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投标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4)若投标产品为进口的,应提供投标产品完整代理链的授权书(英文授权须提供中文翻译版;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的不提供此项);若投标产品为国产的且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7.对列入“****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9.在院供应商应按照公告要求参与投标,未按规定参加,自采购项目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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