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2025 年-2026 年厦门轨道交通 3 号线(机场段)、4 号线、6 号线工程运营初期客流
预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89 万元,招标
人为厦门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2025 年-2026 年厦门轨道交通 3 号线(机场段)、4 号线、6 号线工程
运营初期客流预测服务项目;数量:1 项;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 年-2026 年厦门轨道交通 3 号线(机场段)、4 号线、6 号线工程运营初期客
流预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 年-2026 年厦门轨道交通 3 号线(机场段)、4 号线、6 号线工程运营初期客流
预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
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过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
盖投标人单位章,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成立年限不足的投标人可按
实际年限提交经过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止(以合同签订

为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 20 万元的
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客流预测类、交通运输规划类、交通运输研究类、交通运输策划
类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处于被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
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

:从 2025 年 03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

:2025 年 03 月 28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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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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