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招标范围
3.1本次招标项目为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CJZQ-5标现浇梁支架施工工程。
3.2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
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合同段,具体工程数量如下:
现浇梁支架施工工程主要工程量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XT300主桁安装劳务配合 |
t |
6248.1 |
|
2 |
XT300主桁拆除劳务配合 |
t |
6248.1 |
|
3 |
钢管桩立柱安装劳务配合 |
t |
3242.8 |
|
4 |
钢管桩立柱拆除劳务配合 |
t |
3242.8 |
|
5 |
型钢分配梁安装劳务配合 |
t |
1338.6 |
|
6 |
型钢分配梁拆除劳务配合 |
t |
1338.6 |
|
7 |
连接系安装劳务配合 |
t |
400.8 |
|
8 |
连接系拆除劳务配合 |
t |
400.8 |
|
9 |
钢结构防腐涂装 |
t |
4067 |
以上工程数量仅为投标参考,准确工程量以正式图纸为准,投标人按照招标数量编制投标文件,招标数量以外的工程量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现场履约和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调配。招标人有权对工作量进行调整,工程内容及数量增减不调整综合单价,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投标人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安排,不得随意停工或以此向招标人进行不合理索赔,若因投标人原因擅自停工等导致招标人工程延期或费用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3工期要求:
3.3.1开始: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3.3.2结束 |
3.3.3招标人根据发包人(业主)总工期及分项工期要求下达详细施工计划(含节点计划),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 3.3.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发包人(业主)、不可抗力等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工期调整,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因工期调整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考虑。
3.3.5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通知单载明的为准,完工日期以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与主合同缺陷责任期一致。
3.4工作内容:
(1)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合同;
(2)施工中的安全防护安装、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为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及为完成本工程的其他工作内容。
3.5 质量要求
符合图纸及各类施工规范,符合《技术规格书》的各项有关规定,达到发包人验收合格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至2025年3月13日08:00-11:30,14:30-17:30……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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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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