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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一表通”智能报表组件及应用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6 数字化  
项目名称:“一表通”智能报表组件及应用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674,700.00元

最高限价:29,021,7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一表通”智能报表组件及应用

29,021,700.00元

1

本项目建设主要包含组件功能开发、开发期其他情形(扩面支撑工作)、开发期安全咨询服务、其他服务4个方面,其中组件功能开发是为全市各级各部门提供通用的报表收集、数据采集归集的能力;开发期其他情形(扩面支撑工作)是为全市快速达到减负效果、加快推广速度;根据全市开展报表用户量情况,提供安全咨询服务;并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29,021,7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180 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开发建设并达到最终验收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若为非小微企业,可以采用联合体或合同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方式一:联合体形式

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30%(其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联合体成员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出具联合体成员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方式二:合同分包形式

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30%分包给中小企业(其中,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包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除填写投标人自身企业情况外,还需填写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情况(或提供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不低于合同总份额的18%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分包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投标人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中除填写投标人自身企业情况外,还需填写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情况(或提供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3月 至 2025年3月13日。

每天09:00:00至12:00:00,12:00:00至17:00: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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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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