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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与维护工程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06 标志标线   更新改造   维护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与维护工程已由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宁路纪要2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该项目2025BZBX3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注册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 2.2 招标范围:2025年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与维护工程招标共设3个标段,即:2025BZBX1标段、2025BZBX2标段、2025BZBX3标段。本次招标为2025BZBX3标段,涉及G104、G205、G235、G346、G328、S002、S247、S353、S356、S421、S439、S501、S508共计13条线路部分路段(具体桩号详见招标文件),对应南京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属江北公路站及浦口区、六合区境内管养普通国省道,合计里程约268公里。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上述线路部分路段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更新改造、专项工程、突发事件配合处置等,以及标志标线日常维护管理系统的应用。 2.3 计划工期:36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6,800,000.00元 2.5 工程规模:南京市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更新改造和维护工程实施范围为南京市辖25条普通国省道,包括G104、G205、G235、G312、G328、G346、G635、G36、G42、S002、S122、S126、S204、S246、S247、S269、S338、S340、S341、S353、S356、S421、S439、S501、S508,共计约825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双方)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双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的牵头人)自2021年1月以来具有已完一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信誉要求:(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C级及以上。(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自2021年1月以来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副职)。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自2021年1月以来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交通安全设施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员:至少1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联合体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指定牵头人,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2025-03-06 17:30:00 至2025-03-13 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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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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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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