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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福高铁(浙江段)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承接温福高铁(浙江段)可研阶段及初设阶段相关专题编制服务项目,并与温福高铁(浙江段)筹建协调小组办公室(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签订温福高铁(浙江段)可研阶段及初设阶段相关专题编制服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招标人拟对温福高铁(浙江段)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前期手续完备,项目资金来源于主合同中专项费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合作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浙东南、闽东北沿海地区,途径浙江温州市、福建宁德市,至福州市,北于温州枢纽衔接规划的甬台温高铁和在建杭义温高铁,南于福州枢纽衔接福厦高铁。

新建铁路温州至福州高速铁路(浙江段)正线长度98.858km,其建设内容包括正线、杭温高铁联络线、温州枢纽及相关配套工程。工程在温州市内共有两处涉海段,涉海段1位于瓯江口海域,高铁线路首先跨越瓯江北口,途径灵昆岛后跨越瓯江南口最终进入龙湾的陆地部分,用海长度约5.5km;涉海段2位于瑞安市的飞云江,用海长度约1.6km。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温福高铁(浙江段)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后期根据项目要求可能存在调整):

1.海洋水文调查或收集;

2.海洋生态环境调查或收集;

3.红树林补充调查专题;

4.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四、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

五、项目工作地点

项目所涉及的县市:温州市。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海洋测绘)和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能力附表中含海洋类检测类别或项目,提供对应内容的附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2022年1月以来具有春、夏、秋、冬4季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业绩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业绩。资格业绩说明:(1)春、夏、秋、冬4季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监测)可以为不同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和4季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也可以为不同项目;(2)海洋生态环境调查(监测)业绩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签署盖章页、工作内容页)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业绩还需提供批复文件(海洋环评单独批文或总环评批文)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项目团队最低人数要求5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海洋类专业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或批文等证明材料,所有人员必须提供近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请于2025年3月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止……领取招标文件。

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2025年4月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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