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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浙江东部地区大型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14 可行性研究   清洁   清洁能源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浙江东部地区大型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相关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名称
浙江东部地区大型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相关技术服务。
二、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大型清洁能源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分卷册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详细需求见“技术要求”。
2、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七个月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投标人及其分包商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4)
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5)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在招投标活动期间应无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纪律、骗取中标行为;
(7)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接受代理投标。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投标人应承担过规划容量900万千瓦及以上规模的大型清洁能源项目电力规划、接入系统、供排水、汽轮发电机组系统等工程技术方案的初步可行性研究。
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工程咨询综合甲级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注册后查看
2、招标文件发售
2025年3月1至2025年3月200时00分(北京)。
¥200.00元)。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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