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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等项目防雷检测服务询比文件采购公告
日期:2025-03-17 防雷检测   物流   国际物流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等项目防雷检测服务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等项目防雷检测服务询比文件采购

2.2项目编号:M410

2.3实施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郑州国际陆港

2.4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郑州市航空港区大马乡,包含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国际邮件及电商分拨中心、枢纽服务中心(二期)、口岸综合大楼、海关作业区、综合能源站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15977.35㎡。

其中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项目建筑面积约186242.02㎡,主要建设内容为暂存仓库、分拨仓库、冷库、物流配套、堆场、罩棚等;国际邮件及电商分拨中心项目建筑面积约103809.41㎡,主要建设内容为暂存仓库、分拨仓库、保税仓等;枢纽服务中心(二期)建筑面积约61011.67㎡,主要包括商务办公、商业与酒店等配套功能用房;口岸综合大楼建筑面积约31274.37㎡,主要包括海关办公用房;海关作业区建筑面积约32736.06㎡;综合能源站建筑面积约903.82㎡。

2.5采购范围:

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国际仓储分拨中心一期、国际邮件及电商分拨中心、枢纽服务中心(二期)、口岸综合大楼、海关作业区、综合能源站等项目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综合检测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电位连接、电源和信号浪涌保护器等防雷装置及附属设施的接地连接措施的检测(具体检测内容以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要求为准),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填写、出具检测报告,同时根据工程进度配合建设、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对工程建设提供检测工作范围内的全程跟踪服务,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测试结果。

2.6工期要求: 检测单位在收到采购人通知进场后内进场检测,20个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若各项目分批进场,则工期分批计算。

2.7其他要求:

2.7.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等相关规范标准及气象部门要求。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企业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须具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甲级资质,且在河南省气象局公布的最新的《河南省防雷检测资质单位》或《在河南省从事防雷检测业务的省外企业名录》中。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2021年1月以来完成过至少1项防雷检测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

3.4.3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

3.4.4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注:

(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4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采购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4.2条款至3.4.4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

(4)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 采购文件获取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采购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29时30分……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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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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