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背景: 为满足鄂尔多斯市分公司日常维修需求,启动本次采购。
1.2采购内容:鄂尔多斯市分公司设备及线路维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预估规模:1800万元(不含税)。
1.4采购模式:本次为集中采购。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所有标段,但最多只能按标段顺序中标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 |
实施区域 |
预估规模(不含税,万元) |
标段1 |
东胜、薛家湾、伊旗、达旗、康巴什、上湾、沙圪堵 |
1080 |
标段2 |
杭锦旗、鄂前旗、鄂旗、乌审旗、棋盘井 |
720 |
1.6中标人数量及份额分配:每个标段确定1名中标人,份额100%。
1.7协议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份额执行完毕(条件达到之一协议终止)。
1.8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招标人的要求。
1.9工期要求:具体以采购订单要求为准。
1.9实施地域:标段划分表中各标段对应的实施区域。
1.10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方式,结合前期采购情况,设置折扣最高限价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
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内容三选一即可)。
(1)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2)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各标段投标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3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且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700万元(含税)。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框架协议按照对应的采购订单金额进行计算)。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及许可证:
2.4.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4.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审核。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5人员要求
2.5.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5.2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5.3安全员至少1人,须具备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5.4登高人员至少3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
2.5.5电工人员至少3人,须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清单、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有效的证书扫描件、207月
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体现公司名称及人员身份信息且具有社会保障管理相关部门盖章,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如为法定代表人的,仅提供身份证、证书扫描件即可。同一人具备上述多类证书的不重复计取。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或内蒙古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在签订合同前,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9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10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不使用代理,不转包、不非法分包,不拖欠工人工资,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5年3月1
17时00分至2025年3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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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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