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供水设施用电维护、维修定点采购
2、采购内容:供水公司年度供水设施用电维护、维修单位定点建库到期,需重新进行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3、项目预算:200万元/年
4、项目结算方式:结算方式按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执行,取费标准执行湘建价146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汇编(2022年度第一期)》;材料价格按当期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长沙建设造价》当期预算价格,缺失的价格按市场价确定,取得发包人认可。折扣率按投标折扣率执行。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为准。
5、投标报价规定:投标人按照折扣率报价,报价上限为95%。
6、项目服务期:定点期限为1年。采购人可依据定点供应商在定点期内的服务质量和企业经营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
7、定点家数:3家。当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N≥5家时,定点数量为3家;当N<5家时,则按N-2确定定点数量。
8、库内单位选取方式:供应商入库后,按抽签选取单位。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1.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1.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扫描件;
注:近三个月是指2012月至2025年02月;
1.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6、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2、供应商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仅省外企业提供)。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至2025年03月2
17:00前(北京
,下同),……下载磋商文件(格式为PCGZ)。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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