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赣交发改交通〔2021〕1029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高速字〔2022〕9号批准。房建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以赣交许字〔2023〕214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26.78%,由项目业主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招标人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樟树市昌傅镇境内的樟树枢纽,起点账号K0+000;终点位于吉安市吉州区兴桥镇境内的吉安枢纽东北端,终点桩号K104+845;路线途经宜春市樟树市,新余市渝水区,吉安市峡江县、吉水县、吉州区共5个县(市、区)的14个乡镇,建设里程104.845公里,项目总投资121.17亿元。
2.2技术标准
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主线以两侧拼宽为主,局部路段采用单侧拼宽或改建,整体式路基宽度41米,分幅路基宽度20.5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桥涵、路基1/100;通航等级为Ⅲ级通航;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05g,沿线设置安全、监控、通讯、收费、供电照明及服务区等交通工程沿线设施。
本项目污水处理工程设施施工须达到:经处理排放的污水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3.1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格栅池、调节池、设备基础、设备用房施工、污水接入施工、缺陷修复及保修;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保修等工作内容。具体参见(附表7:主要工程数量一览表)。
2.3.2本次招标划分为共1个标段(即WSGC标段)。
2.4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开工

为2025年5月,总工期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资格要求等详见附表1至附表6。
3.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

至2025年04月1

……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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