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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纵线(一期)工程二标段及新金大道(七纵线-高环大道)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25 道路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走马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金凤走马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七纵线(一期)工程二标段:工程位于重庆市高新区金凤湖片区,包含樱桃路至金凤湖水库堤坝段与金凤湖水库堤坝至新金大道段,总长约 776 米。其中,樱桃路至金凤湖水库堤坝段,长约484米,标准路幅宽 55.5 米,双向8车道,设计速度80kmhh,金凤湖水库堤坝至新金大道段,长约292米,采用主辅路形式,主线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 80kmh,辅道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40km。

金凤走马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新金大道(七纵线-高环大道)道路工程:本项目南起于高环大道,北止于七纵线北侧规划道路,道路总长约1.1k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结构、综合管网、交通、绿化等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2522万元

2.4 招标范围:                            

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其他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等。

2.5 工期要求:54历天(按照每条路单独下发的开工令计算单独的工期起止)。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若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大于1家,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均应满足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业绩证明材料由承担施工内容的任一成员(含牵头人)提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5-04-2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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