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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民洲港务有限公司散货作业业务外包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5-03-27 业务外包   散货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镇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新民洲港务有限公司散货作业业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江苏新民洲港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江苏新民洲港务有限公司散货作业业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0748-   2544CA8004DQ;招标内容:江苏新民洲港务有限公司散货作业业务外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1)散货进出口作业。散货进、出口包干作业;包括作业机械、水平运输和装卸劳务等;(2) 场内货物转站及加工作业;(3)场内生产辅助作业及清理整顿;(4)特殊情况下安排的件  杂货作业。具体详见“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服务期:三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  服务地点:镇江市新民洲港务码头。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进行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苏新民洲港务有限公司散货作业业务外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苏新民洲港务有限公司散货作业业务外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 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 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未被人 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截止后的网页查询结果为  准,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2 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 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三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

 

揽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 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的情况(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 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 函格式自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 2025 年 03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01 日 16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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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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