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东陵定陵油饰彩画保护修缮工程勘察设计已由国家文物局以文物保函〔2024】19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东陵文物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清东陵文物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清东陵定陵现存古建筑油饰彩画现状勘察及油饰彩画保护修缮工作。 2 建设地点:河北省遵化市清东陵。 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4服务期限:1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7 09:00至2025-04-12 17:00(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