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B2标段
大广高速-防眩板采购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45大广高速吉安至南康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B2标段,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广高速-防眩板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BM005394HXCGFA241227001)。招标人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标段(包)编号:BM005394HXCGFA241227001/01
标段(包)名称: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广高速-防眩板采购-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850*200*3玻璃钢防眩板及其配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国家有关部门; 2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 3 生产能力要求:产能需满足采购物资需求; 4 财务能力要求:必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满足相关国家规定的标准,且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6 环保要求:生产设备符合国家及当地环保要求; 7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8 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申请人被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4. 注册、登录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否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
从2025-04-04 16:00起至2025-04-09 16:00止(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