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淮南港陶圩综合码头工程施工(水工部分)工程(二次)系船柱
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淮南港陶圩综合码头工程施工(水工部分)工程(二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南市港达港口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淮南港陶圩综合码头工程施工(水工部分)工程(二次)项目(项目名称)投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淮南市谢家集区望峰岗镇陶圩村,淮河右岸,二道河渡口下游120m,属淮南港八公山港区陶圩作业区。共建设6 个2000 吨级泊位,工程使用岸线480m,设计年吞吐量为450 万吨。
本工程新建6个2000 吨级泊位,包含3个散货泊位及3 个通用泊位,岸线总长度 480m,设计年吞吐量 450万吨,其中煤炭出口 150 万吨、矿建材料进口 150 万吨、钢材进出口 150 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 500.3 万吨。
建设 480x25m(长x宽)的码头平台1座。引桥 2 座和皮带机栈桥(长度分别为 112m、147m,宽度分别为15m、12m、7.4m)。
2.2本次招标内容,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项目要求。计划交货期为3个月,详细数量与具体交货地点、供货期等信息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材质及规范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交货 |
收货地点 |
系船柱 |
350KN |
按国家及行业标准执行 |
套 |
103 |
2025.05 |
淮南港陶圩综合码头工程施工(水工部分)工程(二次)项目部 |
注:1、一、以上数量均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使用量为准,招标人不承担因数量变动给投标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具体进货根据工程实际进度需求而定,投标人应予理解并接受。
2、具体供货地点在合同谈判时明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生产能力要求:参与投标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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