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榆林机场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2)项目单位:西部机场集团榆林机场有限公司 ;
(3)采购编号:榆林机场-2025-7926;
(4)项目内容 :采购车辆维修服务;
(5)建设地点:榆林机场/车辆修理厂;
(6)质量标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
(7)计划工期/计划供货期/计划服务期:365天(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是中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车辆维修企业二类及以上资质的许可证或备案表。(3)供应商响应应在1小时内。(4)本项目服务人员须至少具备机修、电器、钣金、电工、大车维修的车辆维修技术人员,并提供上述五类工种人员从业资格证。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
起至今的车辆维修项目业绩3份,其中至少包含1份一类业绩,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类业绩:业绩合同中的维修内容至少包含以下3种车型:摩擦系数车、行李拖头车、旅客摆渡车、飞机牵引车、旅客登机车、除雪车、消防车、救护车、装载机、压路机、叉车、自卸车、新能源车辆、拖拉机。二类业绩:车辆维修外包类业绩,合同金额在130万元(含)以上。3.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响应,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后,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自主承诺)。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各申请人于 2025年04月0 17:00至2025年04月1
09:00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