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卢龙县中医院综合诊治能力提升项目眼科、康复等医疗设备采购 2.1.2建设地点、规模: 2.1.2.1建设地点:卢龙县永泰大街南侧、厚德路东侧、康姿百德街北侧(卢龙县中医院院内); 2.1.2.2规模:卢龙县中医院综合诊治能力提升项目眼科、康复等医疗设备采购涉及非接触眼压计1套、验光头视力表投影仪组合台1套、裂隙灯显微镜1台、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1台、眼底照相机(含眼底荧光造影功能)1台、电脑自动视野仪1台、检眼镜1台、可视交互训练与评估系统1套、手关节训练仪2套、深层肌肉按摩器2套、生物刺激反馈仪2套、超声波治疗仪1套、多参数监护仪1套、内窥镜摄像系统1套、医用臭氧冲洗治疗仪1套、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1套、携带式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1套、6排3.5兆球管1套。 2.1.3标段划分:无;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5交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3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2.1.6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颁布及省市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 2.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8合同估算价:336.4万元;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质量保修、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提供与主要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本项目采购的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注:本条所述制造商仅指本标段中关键产品的制造商,本项目的主要产品为:眼科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生物刺激反馈仪、多参数监护仪、移动式C形臂X射线机、携带式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 3.6不得“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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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8 09:00至2025-04-14 17:00(北京,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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