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pdsy
2.项目名称:鲁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段(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30000.00元
最高限价:43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2025265号-1 |
1包段 |
430000.00 |
430000.00 |
5. 采购范围:一包段采购儿童用电子支气管镜一套(详见招标文件)。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质量合格标准。
7. 交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历天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8.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实际签订为准。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2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应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4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不得转包、不得分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年4 月 9 日00时00分整至2025年 4 月28 日23时59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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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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