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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荔浦市支行食堂食材项目(第2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4-10 食堂食材   食材   中国邮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为拟采购1家供应商为荔浦市支行员工提供食堂食材供应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采购估算金额为19.28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2.2其他资格条件

2.2.1具备销售食品、农副产品等资质,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2.2 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2.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3.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3.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3.3供应商或其响应产品/服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采购资格的;

2.3.4磋商对象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3.6供应商(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采购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5年4月1至204月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2时,2时30分至6时00分(北京,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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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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