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造价咨询单位框架协议入库公开采购,已由山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太原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经理会第7次会议批复同意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有,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了满足我公司承接项目造价需要,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保障公司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拟计划建立2025年-202造价咨询单位库,库内单位提供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竣工决算编制、计时收费服务(造价师、造价员)等服务。
2.2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预算编制、工程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竣工决算编制、计时收费服务(造价师、造价员)等服务。具体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2.3入围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2月3
。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及满足招标人要求。
2.6入围供应商数量:5家。合格候选人不足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等于5家,则全部入围;若超过5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选取前5家。招标人对入围候选人的服务项目及金额不作承诺,具体项目将通过谈判、竞价、直接采购等方式在入围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成交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
为准)至少完成过3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在20度或2023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须提供可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在本单位的缴纳社保缴费明细或其他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材料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5.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5.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5.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5.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5.7投标人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3.5.8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6.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4月1
18时00分~2025年4月1
18时00分(北京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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