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6814万元;
最高限价:48.6814万元;
采购需求:长白互市贸易区综合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二次),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及安装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质量要求:提供的所有产品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符合国家对相关货物设备质量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备独立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且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2 20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若新成立的企业无依法缴纳税收证明,请提供零申报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本单位公章);
3.3 财务状况: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供应商成立日期在2021年1月-2023年12月3
之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
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2月3
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如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9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0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近三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书面声明;
4.3 业绩: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投标截止),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4月1
0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
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