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由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生产厂房项目经理部实施,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综合楼、公用工程房、丙类车间、丙类仓库、改性车间、干燥车间、聚合车间、锅炉房、乙类罐区(泵区)、污水处理区、循环冷却水池、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管廊等,包含配套的市政道路和排污管道;总用地面积33485.0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55094.34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4535.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8.9平方米。
项目建筑物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天然地基基础。综合楼地上6层,建筑面积4823.8m 2;公用工程房地上2层,带有地下消防水池、地下泵房,建筑面积2227.53m2,其中地下面积558.9m2;丙类车间、丙类仓库地上3层,建筑面积5359.86m2、2021.40m2;改性车间、干燥车间为水平轴线宽度1 08m的单栋多层厂房,建筑面积24442.08m2;改性车间地上4层,干燥车间地上3层,每层设两个防火分区;聚合车间地上5层,建筑面积15701.51m2。
招标范围:为满足项目标段内江门市银洲湖创德投资有限公司特种高分子材料生产厂房项目土建装饰给排水工程施工分包需求,对建筑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 实施周期:包件1施工计划工期暂定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10月3 ,包件2施工计划工期暂定为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10月3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中铁广州工程局注册合格企业或正在办理准入的单位,在其企业资质规定的范围内参与项目投标。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4)业绩要求:
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合同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
合同履约率100%;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7)所有入围单位若要承揽本项目工程,必须满足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准入要求,方可中标并签订后续分包合同。
四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资格预审 :自2025年4月1 至2025年4月2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 :2025年4月2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 :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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