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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尔市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3 旅游   文化旅游   旅游建设  
一、招标条件:

  本阿拉尔市文化旅游建设项目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社会)备〔2025〕3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塔里木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3.工程规模:1.建设2座智慧驿站、3个便民综合驿站和三五九纪念馆二楼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面积870.75平方米(以实际建设为准);2.文慧大厦和迎宾馆的附属工程建设,购置消防水箱、高压电器设备、新风系统、家具家电等相关设施设备。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注册后查看 阿拉尔市文化旅游建设项目-二标段(EPC总承包) 二标段:建设文慧大厦室外配套工程等;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5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拟派设计负责人须需具有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B类安全考核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兼任。以上人员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前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相关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合格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明确各单位拟派的负责人成员,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等全过程以牵头人身份参与。 5、其它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状况、信用等方面满足本次招标需求。

四、领取:2025年04月2 00时00分至 2025年04月2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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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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