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五水厂一、二期深度处理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五水厂一、二期深度处理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注册后查看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注册后查看
2.5 招标项目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招标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合肥经开区天都路与习友路交口南侧,现状合肥五水厂厂区内,新建规模50万 m³/d 深度处理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状一期1#、2#、3#、4#絮凝沉淀池,一期1#、2#砂滤池,一二期仓库及二级泵房吸水井;新建预臭氧接触池、提升泵房及臭氧接触池、上向流炭滤池、5#清水池、反冲洗泵房、液氧站、高锰酸钾仓库、中控室、低配间;还建新絮凝沉淀池、新砂滤池、新二级泵房吸水井;改造二期反应池、二期沉淀池、二期砂滤池、清水池、二级泵房、加药间、脱水机房等;配套改造电气系统、自控系统、暖通系统及总平面布置等。新建建(构)筑物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抗震等级二级,按8度采取抗震措施。项目投资概算为59690.71万元。
2.7 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5年5月
2.8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到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合格之日(约109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包括清单及控制价审核、施工、甲供材、设备安装、绿化、设计、监理、三检等)跟踪审计服务。具体如下: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复核:依据设计图及现场勘察、测绘、材料价格等相关资料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并出具书面意见。审核前期资料是否齐全 审核监理初审后的工程进度款;现场工程变更造价测算审核、工程变更办理程序检查监督,项目各类合同价款调整测算和审核、工程量核实等,并书面签署意见;审核监理初审后的工程结算;鉴证重点隐蔽工程验收、监督工程各分部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程序、跟踪检查项目参建各方是否按合同履约;根据招标人要求参与工程例会及各专项协调会,按时出具各种跟踪审计服务报告,并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工程必要的跟踪审计服务支持;造价方案论证、审核。日常审核工作资料收集并汇总,为竣工结算提供依据;完成结算终审工作;施工纠纷专业支持;招标人交办的其他与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有关工作等。
2.10 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 合同估算价:119万元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须具备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至少包含土建施工或工程设备采购安装或自控安防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其中之一)以下业绩之一:
(1)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业绩;
(2)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跟踪审计)业绩;
(3)工程结算审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2025年04月2
至投标截止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为2025年05月1
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