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度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食堂膳食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1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202度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食堂膳食制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5-202度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食堂膳食制作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202度天津市医学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食堂膳食制作服务项目: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B.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20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6)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磋商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没有外资注资情况的书面声明,加盖磋商单位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2025年04月2
09时00分00秒---2025年05月0
16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