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2025-2027年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物流中心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9.69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1、项目概况: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物流中心负责全市卷烟仓储、分拣及驾驶工作。为合理利用优质社会物流资源,科学控制物流费用,有效提升物流效率,增强核心能力,现将以下业务通过公开招标对外发包:卷烟仓储出入库作业(卸车、组垛、货位调整);分拣作业(分拣设备操作及日常保养、件烟补货、条烟补货、包装、贴标、烟姿调整、二维码关联检验、码笼操作);出库作业(搬运、托盘堆垛、纸箱回收),送货作业(装车、车辆驾驶);现场设施维护、设备电器电路简易维修;旺季期间配送车辆运输等服务。 2、项目地点: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物流中心 3、服务期限:24个月(2025年7月-2027年6月3
)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5-2027年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物流中心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2027年湖北省烟草公司随州市公司物流中心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具有业务外包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2.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需提供:
①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③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分支机构参加响应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公司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和最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
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之前,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
起),根据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
备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路径为: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在“高级检索”里,限定裁定期限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在“全文检索”中输入投标人名称,案由限定为“刑事案由”进行查询。
7.投标人(响应供应商)之间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包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8.投标人(响应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未因不良行为被采购单位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以及未因行贿行为被烟草行业或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对采购及履约有重大负面影响的状态。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10.本项目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2025年04月2
00时00分00秒---2025年05月0
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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