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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病房提升改造设计项目(网)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5 提升改造   改造设计   东湖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病房提升改造项目设计。

1.2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1.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暂定43774.5平方米。

1.4工程总投资:16706.79万元

1.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医疗中心大楼部分病房提升改造。包括医疗中心大楼二层、四至十八层、二十六层病房修缮,现有消防平面不做改动,消防设施仅作保护性拆除及安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将现有四人间病房改为三人间、三人间病房改为两人间、部分两人间病房改为单人间。提升后单人间病房 173 间,两人间:病房 353 间,三人间病房 40 间,25 床 ICU 病房 1 间,11 床 ICU病房 1 间及 33 床血透室 1 间,核减开放床位数 602 床,开放床位数由 1670 床减为 1068 床。2.病房层(不含楼电梯间)的内装修更新、卫生洁具更换、无障碍设施完善、照明设施更换、空调末端更换、给水系统改造和屋面防水翻新。3.升级综合网络布线系统。4.增设物联网基础设施、病房智能交互终端。5.更换 4 台电梯、更换 10 套真空泵和 4 套空压机、更换部分污水处理设施和更换 2 台热水水箱。

1.6设计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设计总工期要求:设计总工期为45天,其中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二、招标范围

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东湖院区医疗中心大楼部分病房提升改造设计调整(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二次深化设计)、满足施工需要的BIM技术运用、后续现场服务及竣工图。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空调、电梯、消防、室内装修(含精装修及效果图)、软装设计(包含但不仅限于隔帘轨道、输液架、家具窗帘等内容)的整体合理布局及设计、智能化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现状图纸绘制和改造设计。设计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分析和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修改深化(可能进行多轮),配合各类政府审批及专家审查论证,施工期间派驻常驻现场设计代表,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施工现场服务,设计变更调整深化,参加竣工验收,配合预结算等;协助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咨询意见等),同时本项目设计阶段采用BIM技术,要求BIM模型与施工图同步提交并在施工阶段同步优化调整,在工程竣工后向招标人移交最终完整BIM运维模型。

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满足资格条件,具备授予合同资格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并应提供下列证件及材料。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评审依据: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评审依据: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拟派设计负责人一名: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建筑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5)拟派结构设计负责人一名: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及结构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6)拟派软装设计负责人一名: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室内设计或建筑装饰或环境工程或装饰工程专业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7)拟派其他专业设计负责人:装饰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给排水专业、智能化专业负责人各一名。

注:(4)、(5)、(6)、(7)所列设计人员须由不同人员担任,不得兼任。

评审依据:(4)、(5)提供相关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上述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6)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上述相关专业的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7)提供上述相关专业的一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上述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投标单位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8)拟派设计负责人近五年至少具备一个总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注:1.“近五年”指“2020年4月2至投标截止之日”;

2.公共建筑指办公建筑(指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商业建筑(指商场、金融建筑),旅游建筑(指旅馆饭店),科教文卫建筑(指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通信建筑(指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指机场、车站等建筑);居住建筑及商住楼除外。

评审依据: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需体现设计负责人。

(9)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44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且拟派本项目设计人员(指设计负责人)应进行登记;

评审依据: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评审依据:提供建设工程投标人不参与串通投标承诺书。

(11)投标保证金;

评审依据:提供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化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或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或电子保函形式)。

(12)信誉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或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投标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申请人自投标截止(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评审依据: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1.投标人须按上述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评审依据;2.按赣建招10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视同原件;3.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其资格标视为不合格,资格审查的评审只作合格与不合格的结论。只有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阶段的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至2025年5月1……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下同)为2025年5月1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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