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XJ
2、项目名称:金寨县公共照明设施升级改造及城市管理智慧化提升项目选聘招标代理机构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表》(代理服务费用以中标金额为基数)。
6、最高限价:以费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为90%。
7、采购需求:金寨县公共照明设施升级改造及城市管理智慧化提升项目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建设内容为进一步改善城区公共照明环境,提升我县公共照明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现需采购:合同期内路灯(全县含待移交 LED 路灯2405盏在内,现路灯共22326盏)的灯具、灯杆、电缆及智能化设备的维护和更新服务,以及景观亮化、隧道灯、智慧灯杆等相关维护服务,总投资约6630万元。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具体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9、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分网站进行网上登记。提供相关政府采购网登记查询截图。
(2)近三年(自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前),供应商至少具备1个单个项目预算价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3)近三年(自2022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前),供应商至少具备1个单个项目预算价在500万元及以上智能化工程的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业绩。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供应商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供应商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被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至
前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标
1、:2025年05月0
15点00分(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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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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