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池州市人民医院基础输液类药品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第三次)
预算金额:4528672.00元/年
最高限价:4528672.00元/年
采购需求:池州市人民医院基础输液类药品配送及配套服务项目(第三次),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合同签订后 100 日历日内完成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PIVAS)及配套住院药房、基础输液库的深化设计、装饰工程、调试等全部内容,设备采购安装(分期分批提供),并保证调配中心通过检测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投标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须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企业为药品经营企业,须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4月2
至2025年5月
,每天
8:00至12:00,
12:0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