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C
三、项目概述:为更好地保障省分公司本部公务用车需求,结合上一轮合同到期情况,拟对车队驾驶员外包服务开展新一轮采购。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对省分公司本部2辆公务车驾驶服务实施外包采购,服务包含辽宁省内车辆驾驶服务,但不限于车辆日常养护、车辆年检、车辆清洗等服务内容。服务期限3年。总预算42.48万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按照最高限价不高于预算的原则,本项目将预算价格1.18万元/月设置为该项目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7.供应商须具有2022年1月至今1个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央)企单位提供公务车(行政车)驾驶服务同类的外包服务或劳务服务的业绩,且服务期1年及以上。(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8.投标人须具备以自有主体与参与本项目服务的所属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资质,并以自有主体缴纳社会保险的能力。同时,须符合具备2名及以上数量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证件(最近连续1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年龄38周岁以下男性条件的拟选派提供外包服务的驾驶员。(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与拟选派外包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开标前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及拟选派服务人员驾驶证原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9.供应商须保证每月剔除发票税金费用后,用于派驻到采购方的车辆驾驶服务外包人员基本薪酬、社会保险、人身意外险、临时加班服务费、出差补贴、年节福利、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等费用的总支出不低于采购方月实际结算服务费的95%。(提供费用分配计划材料,加盖公章)
10.供应商须具备一定的外包服务人员薪酬、社会保险等费用的垫付能力,不能以采购方未结算费用为由,发生拖欠外包服务人员薪酬及断缴相关保险费用等有可能影响外包服务人员正常提供服务的情况。(提供承诺材料,加盖公章)注:投标人须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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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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