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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政企ICT项目设计规划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5 规划   设计规划   集中采购  
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2025年政企ICT项目设计规划服务集中采购。

……

1.2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1.3预估规模:400万元(不含税)。

1.4本项目标段及份额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划分4个份额。按照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份额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份额名称

综合得分排名

份额采购规模(万元/不含税)

服务区域

1

份额一

第一名

16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

份额二

第二名

120

3

份额三

第三名

80

4

份额四

第四名

40

 

注: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折扣:投标报价折扣<0.51(不含税)。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资质要求:

2.1.2.1投标人须提供到投标截止止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证书之一: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

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注: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查询截图。

2.1.2.2投标人须提供到投标截止止有效的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证书之一:

①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注: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资质查询截图。

2.1.3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要求:

需配置1名设计总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的身份证、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由社保局开具的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3年4月至公告发布前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设计业绩。(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下达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1)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及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2)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须同时提供单项合同(须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及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相应的增值税发票,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业绩合同不予认可。(3)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清晰的扫描件。

2.1.5信誉要求:

2.1.5.1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全国范围内),须提供最近查询结果截图。

2.1.5.2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以下情形:(1)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2)行政处罚信息名单,(3)经营异常名录,须同时提供最近以上三部分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2.1.5.3到投标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2.1.5.4投标人若为非企业单位,则无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2.1.5.5查询路径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路径:输入网址—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信息(其中“省份”选择“全部”)—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完整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路径:输入网址—输入单位名称点击查询—点击单位名称进入—依次点击进入“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依次提供网页完整查询截图(须体现查询结果)。

2.1.6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承诺书》,填写内容需符合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1.7联合体及代理商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4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4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5)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4月200时00分至2025年5月23时59分(北京,下同),潜在投标人须在此期限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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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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