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安医高新院区地下通道及道路人非完善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高新区建成区、示范区人慢完善(二期)项目立项的批复,合高经发〔2024〕90号
1.4招标人: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高新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高新区安医高新院区地下通道及道路人非完善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注册后查看
2.5 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6 建设规模:包括大龙山路(望江西路-明珠大道)、大龙山路(明珠大道-铭传路)、火龙地路(望江西路-铭传路)、鸡鸣山路(皖水路-云飞路、习友路-明珠大道)、孔雀台路(皖水路-望江西路、柏堰湾路-铭传北路)、铭传路(长宁大道-方兴大道)、天堂寨路(柏堰湾路-明珠大道)、天堂寨路(铭传路-宁西路)、皖水路(方兴大道-将军岭路)、长安路(长宁大道-天堂寨路)、石莲南路(柏堰湾路-长安路)等道路人慢及安医高新院区地下通道(其中安医高新院区地下通道合同估算价为4000万元)。
2.7 合同估算价:20022.11万元
2.8 计划工期: 18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主体结构、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清单及答疑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以来(以竣工验收
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800万元的市政道路(或市政桥梁或市政道路(含桥梁))工程施工业绩。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奖项荣誉、企业综合实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可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若为工程总承包类业绩,则投标人须在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并满足本招标文件所述的业绩规模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2025年04月2
至 投标截止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5年05月1
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