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S312大溪河至上窑段公路改建工程结余石料资源集中置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元
采购需求:成交供应商可获得S312大溪河至上窑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产生的结余石料加工、销售权,通过出售上述石料获得收益,收益归成交供应商处置。作为置换条件,成交供应商应投资建设S312大溪河至上窑段公路改建工程,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19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②本项目只接受采购人和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3.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4月2
至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