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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市区(城东、东海、北峰污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北峰片区(二期)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砂石料招标公告
日期:2025-04-25 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   砂石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市中心市区(城东、东海、北峰污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北峰片区(二期)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C00003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政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市区(城东、东海、北峰污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北峰片区(二期)项目经理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以上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砂石料进行公开招标。

1.1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第23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市区(城东、东海、北峰污水厂片区)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北峰片区(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包含北峰片区(二期)范围内市政管网完善工程、存量管网改造工程、沿河截污管改造工程、缺陷整治工程等多个子项工程,具体子项如下:(1)沿河截污管改造工程包括霞美村;(2)市政存量管网改造工程包括美园村、东西大道、霞美路、软件园路、招联大道、站前大道、南北大道、宏福路、宏异路、二号支路、西宝路、沿河路:(3)市政缺陷整治工程包括美园村、东西大道、霞美路、软件园路、纬七路、浦山街、招联大道、站前大道、南北大道、宏福路、宏异路、二号支路、西宝路、白水营、段湖路、北清路、江滨路、招丰路、沿河路、匝道A、CDPp1排口、丰宅路、群青路、博东路:(4)市政管网完善工程包括招见龙亭泵站-西郊泵站。本次设计排水单元部分提质增效工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改造内容:(1)雨污分流改造:(2)雨污混接、错接改造:(3)排洪渠沿河截污改造:(4)现状管网修复:(5)泵站于管完善:(6)检查井及安全网改造。

2.2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纳税信用评级B级及以上、存续期为两年及以上等证明材料,两年年度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需出具专业检测机构近三年(2022-20)投标物资质量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

(4)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供货合同履约情况良好。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中国铁建系统中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建设单位上级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经销协议(经销证明),投标人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2025年4月2至2025年4月2

购买标书:2025年4月2至2025年4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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